全国部分地方协会、行业分会进行总会计师
(CFO)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公民特定职业资格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实施。经主管部门批准,同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全国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总会计师(CFO)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。
总会计师(CFO)职业资质水平测试以《会计法》、《总会计师条例》和《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》等为依据,提出我国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履行其工作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知识、职业能力等职业资质标准,旨在提高总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,推动我国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。 2007年总会计师(CFO)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,在江苏省、广东省及轻工行业、商贸流通行业等十几个城市进行。各试点机构项目招生、培训工作正在有计划的进行。 |